嗚呼烈士歐清石1,生出澎湖馬公籍。生來義俠2復剛強,氣節清高高品格。自幼穎悟好讀書,師範出身主教席3。樂育英才力不疲,閭里4人多沾教澤。君偏抱負志凌霄,俯仰常嫌天地窄。卸卻教鞭向東京,矢志苦學無朝夕。磨穿鐵硯不辭艱,有志欣看成面壁。畢業大學滯不歸,赴試高文忘寢食。前後兩科均獲售5,行政司法皆博得。文章和漢6兩兼優,讀破律書7無愧色。榮歸赤嵌業8律師,為民伸冤多努力。高談雄辯舌翻蓮,法界聲名傳赫赫。從此妬忌有倭奴9,欲害無由窺伺隙10。偵知君惡施政苛,秘密結社暗指斥。欲翻日治苛政權,到處宣傳欲鼎革11。人間禍福本無門,空際風雲天莫測。一朝被捕入狴牢12,苛酷慘刑強威嚇。欲加其罪恨無詞,捕風捉影殘忍迫。栲13得一身無完膚,不容呼籲訴黑白。鐵窗窗下望青天,縲絏14之中四載歷。強判決為無期徒15,抗訴移囚臺北柵16。時逢歐戰17出空軍,飛機載炸來爆擊。胡天不憫及義人,一炸忽投獄中霹。嗚呼炸擲響一聲,五十一年命頃刻。驚人噩耗暗傳來,傷心不禁老淚滴。遺下妻孥18痛哀號,知君飲恨入泉穸19。地老天荒恨難忘,為君痛恨為君惜。強把悼忱賦長歌,君若有知應返魄。
【題解】
本詩為七言古詩,收入楊爾材《近樗吟草》。全詩細述歐清石的生平事蹟,從其籍貫、性格說起,並述及就學、就職情況,寫其「矢志苦學無朝夕」、「讀破律書無愧色」、「為民伸冤多努力」,卻因為「生來義俠復剛強」,導致「從此妬忌有倭奴」,更因此遭遇「東港事件」被搆陷入獄,在獄中倍受苦痛。對照歐清石〈獄中吟〉描寫的不人道的刑求慘況,讓人興起敬佩與不忍之情。在昭和20年(1945)5月日本勢力即將崩潰前夕,這位臺籍菁英份子竟遭空襲而死在臺北監獄,令人無限惋惜。作者不僅為歐氏的死亡感到憾恨,也與其妻小同悲,這首寫於戰後的詩直寫天荒地老也無法消除的遺憾痛苦,句句令人動容。
【作者】
楊爾材(1882-1953),澎湖人。自幼受業於盧汝翰,後又學詩於施梅樵。中年後遷居民雄,經營釀酒場失利,後移居朴子,曾任司法書士(代書),並設帳教授漢學。大正11年(1922),與日籍東石郡守森永信光創立「樸雅吟社」,並任社長。社員蔡錦棟、陳騰耀、黃慎言等人從其學詩,雲林詩人林友笛並從之學習種菊。著有《近樗吟草》,古詩、絕句、律詩各體兼具。
【注釋】
1. 歐清石:(1897-1945),號寓浪,澎湖馬公人,後旅居臺南。大正7年(1917)臺灣總督府國語學校師範部畢業後,先後任職澎湖公學校訓導及澎湖郡役所,昭和3年(1928)辭去工作後至日本留學,1930年日本早稻田大學專門部法律科畢業,並通過日本高等文官行政科及司法科考試。昭和6年(1931)結束在日律師事務所實習,返臺在臺南開設「歐清石律師事務所」,為日治時期唯一澎籍辯護士。昭和10年(1935)當選為臺南市會議員,昭和15年(1941)被懷疑與郭國基等人陰謀引導中國軍登陸,株連百人,稱為「東港事件」。昭和16年(1942)8月被捕,以違反治安維持法治罪,一審被判處死刑,上訴後改判無期徒刑,監禁於臺北監獄。昭和20年(1945)5月美軍轟炸臺北,在獄中遇難死亡,戰後(1953)入祀澎湖忠烈祠。留有遺作〈獄中吟〉十五首。
2. 義俠:仗義任俠、鋤強扶弱之意。
3. 教席:指擔任教師的職務。
4. 閭里:里巷。
5. 前後兩科均獲售:售,實現。指歐氏先後通過司法、行政兩科高等文官考試,實現其願望。
6. 和漢:指和文(日文)、漢文。
7. 律書:指法律圖書。
8. 業:從事。
9. 倭奴:指日人。
10. 窺伺隙:尋找疏漏縫隙。
11. 鼎革:改朝換代,此指日本政權將崩潰瓦解,由新政權取代。
12. 狴牢:狴,音ㄅㄧˋ,牢獄。
13. 栲:音ㄎㄠˇ,通「拷」,拷打之意。
14. 縲絏:音ㄌㄟˊ ㄒㄧㄝˋ,原指捆綁犯人的繩索,引申為牢獄之意。
15. 無期徒:即無期徒刑。
16. 臺北柵:指臺北監獄。
17. 歐戰:指第二次世界大戰,因主戰場在歐洲,故又稱歐戰。
18. 妻孥:妻子和兒女。
19. 泉穸:穸,音ㄒㄧˋ,墓穴之意。
【延伸閱讀】
1. 歐清石〈獄中吟〉八首,《續修澎湖縣志•人物志》。
2. 許幼漁〈弔歐清石君和雲從弟韻〉,《續鳴劍齋遺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