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來全鹿解留筋1,供入賓筵酒味醺2。不
似養茸3 當補益,卻嫌市脯尚羶葷4,食非
雞肋5 稱觴便,熟並熊蹯6 借箸分。猶記芝
田銜草日7,班龍珠頂別毛群8。
【題解】
本詩為七言律詩,收入徐宗幹編《瀛州校士錄》。臺灣早期盛產
鹿,故有許多鹿製品的食材,其中鹿筋更是極品。鹿筋為鹿科動物梅花鹿或馬鹿四肢的筋,具有補腎陽、壯筋骨的功效。作者生平不詳,僅知其於清道光年間在臺,期間品嚐過此物,因而引之入題。
此詩首聯寫鹿筋大餐,剖全鹿取鹿筋烹煮成酒筵上佳餚。頷聯將它與鹿茸、市脯相較,少了滋補卻多了羊騷味。頸聯將它與雞肋、熊掌並提,可以在酒筵中配酒,讓賓客舉筷分食。尾聯則美此鹿昔日曾吃過芝田仙境的草,它的鹿角在走獸中是出類拔萃的。全詩從鹿筋的取得,佳餚款客,再將它與鹿茸、市脯、雞勒與熊掌相較,說明其在獸群中頭角崢嶸的地位,為此佳餚留下香馥撲鼻的見證。
【作者】
吳敦仁(? - ?),清道光年間(1821-1850)人士,生平不詳。
【注釋】
1. 筋:指鹿筋。
2. 醺:音ㄒㄩㄣ,酒醉。
3. 茸:指鹿茸。
4. 羶葷:羊肉膻也。
5. 雞肋:雞的肋骨。食之無味,棄之可惜。比喻沒甚價值,丟了卻
又覺得可惜的事物。
6. 熊蹯:熊的足掌。脂肪多,味道美,是極珍貴的食品。
7. 猶記芝田銜草日:芝田,傳說中仙人種植芝草的地方,一說指洛
陽。銜草,吃草。
8. 班龍珠頂別毛群:班龍珠,為鹿角。毛群,地上的走獸。
(徐慧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