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旬年紀兩朝人,改色輿圖看及身1。受佛恩深依老母2,出山泉濁愧遺民3。
幸存祖制衣冠舊4,笑弄孫枝褓襁新5。同是草間求活者,既稱儒士恥稱紳6。
【題解】
本詩為七言律詩,收入《全臺詩》第貳拾玖冊,首見於1926年《臺灣日日新報》。1926年陳懷澄五十歲,經歷了1895年改朝換代之變劫,並自1919年起出任街長,直至1926年仍在任。此詩傳達了異族統治下出任公職的矛盾心情,欣慰自己尚能不辱沒祖先,但又對自己以遺民身份出任公職感到愧疚,表現出詩人想要為鄉里盡心力,又恐怕自己是否趨附異朝、失去了遺民的氣節的心情。首二句寫自己經歷兩個朝代,接著寫自幼受寡母教誨,辛苦拉拔長大,及長出仕擔任公職,深覺自己愧為遺民。五、六二句對於自己年至五十尚不至於辱沒祖先,又得以含飴弄孫的現況感到欣慰。末二句再寫身為遺民的矛盾心情,既出任公職又覺得有愧於自己遺民的身份,最終以「草間求活」來詮釋自己出任公職的心情。
【作者】
陳懷澄(1877-1940)
【注釋】
1. 五旬年紀兩朝人,改色輿圖看及身:五旬,五十歲。兩朝,指清領時期和日治時期。改色,指古代隨改正朔而改變所崇尚的顏色。輿圖,疆土、土地。1895年臺灣割讓予日本,從此改朝換代,臺灣變成日本殖民地。及身,親身感受。作者陳懷澄出生於清領時期,後又經歷日治時期,故自稱兩朝人,意謂親身經歷了兩個朝代。
2. 受佛恩深依老母:陳懷澄父親陳宗華早逝,母親吳氏為其簉室,陳宗華1869年過世後,吳氏為了替陳宗華傳續子嗣,於1879年以陳懷澄為螟蛉子。陳懷澄與母親感情篤切,事母甚孝。
3. 出山泉濁愧遺民:作者以山泉自喻,山泉在剛從地下湧出時,十分純淨清澈,流到山外後,就沾染泥沙變得污濁了。此處謂自己在日本政府統治下擔任街長一職的心情,有愧於遺民身份的自己。此句寫作者矛盾的心情,陳懷澄不同於閉門隱居、不問世事的遺民,亦非完全與殖民統治者妥協的遺民,而是在堅持與妥協間,以中立的態度,盡已力造福地方,即使如此,在異族統治下為宦,心裡仍對前朝有所愧疚,此處之「愧遺民」與末句之「既稱儒士恥稱紳」都是這種矛盾又愧疚的心情。
4. 幸存祖制衣冠舊:幸存,僥幸保存。祖制,指帝王祖宗規定的制度,此處指陳家家風。衣冠,衣與冠,士大夫的服飾,代指士大夫、知識分子。陳懷澄祖父陳克勸為貢生,官至五品,次子陳宗潢為舉人,七子陳宗華(即陳懷澄父親)為廩生,其餘子孫亦多有得功名者,可謂書香世家。陳懷澄二十歲即享有文名,與詩友共倡詩社,延續傳統漢學,其後又出任公職,盡心為鄉里謀福祉,故作者此句自謂幸而能保存延續陳家固有的文風,尚不至於辱沒祖宗。
5. 笑弄孫枝褓襁新:孫枝,即孫兒。褓襁,音ㄅㄠˇㄑㄧㄤˇ,原指背負嬰兒用的寬帶和包裹嬰兒的被子,後代指嬰兒。1919年陳懷澄長子陳培煦結婚,1926年時,孫女陳翰墨、陳平權、孫子陳後籛均已出生,此時陳懷澄居住在鹿港擔任街長,公餘又得含飴弄孫。
6. 同是草間求活者,既稱儒士恥稱紳:草間求活,猶言苟安偷生。儒士,遵循儒家思想之傳統知識份子。日治時期有紳章制度,臺灣總督府頒發紳章與臺人,藉以拉攏臺籍仕紳及商人。陳懷澄受儒家教育長大,以儒生自詡,儒者以氣節自勵,本當不仕二朝,然而自己只是區區「草間求活者」,只是苟安於異族統治下的渺小遺民,著實羞於被當作是仕紳啊。此句與前謂「愧遺民」相呼應,表現出詩人在異族統治下出任官職的矛盾心情,也表達自己出任公職並非是為了謀得仕紳的稱呼,只是希望能夠盡己力造福鄉祉里,做一個為社會國家盡心力的儒者。
【延伸閱讀】
1. 王石鵬〈沁園與余同生丁丑近讀其五十自述詩不覺技癢次韻和之亦藉以自嘲也〉,《全臺詩》第貳拾玖冊。
(吳青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