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呼平等造潮流,身供犧牲覓自由。十字架1中魂魄杳2,九天3堂上福音4留。
【題解】
本詩為七言絕句,選自《臺南新報》第 7980期(1924年5月10日)。按照《新約聖經》的記載,以及傳統基督教信仰,耶穌基督是三位一體永恆神上帝的第二位格(父、子、聖靈),稱為聖子。耶穌道成肉身,降世為人,為的是將人類從罪惡當中拯救出來,在《舊約聖經》的〈以賽亞書〉即預言救世主(又稱為彌賽亞)即將降生,為的是擔當世人的罪惡。在西元元年左右,在羅馬帝國所統治的猶太地區,童真女馬利亞受聖靈感孕,在伯利恆一處馬槽產下耶穌。耶穌在三十歲開始傳道,自稱為神的兒子,宣揚上帝愛世人的福音,信靠祂聖名的世人可以得到真正的平安與喜樂,以及有永生的盼望。耶穌傳福音三年多,因為言行有許多不符當時猶太傳統教義的教導,所以被猶太祭司控告到羅馬官府,被羅馬官府判處釘十字架的死刑,而這也完成了上帝差派耶穌降世救贖的目的,耶穌成為世人罪惡的贖罪羔羊。據《新約聖經》記載,耶穌死後,三天後復活,向門徒顯現,然後升天,坐在上帝寶座的右邊,未來還會榮耀再來,審判世人。
本詩內容一開始談到耶穌為打破階級差異,提倡人生而平等造成一股風潮。由於當時猶太教派有部分重視社會階級,耶穌時常為了醫治貧窮人,以及教訓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猶太教派之一)而得罪猶太教派的教師與祭司。於是被控告到羅馬官府,最後被釘死於十字架上。耶穌的死為人類帶來救贖,使信靠祂的世人能因信祂而稱義,耶穌雖死在十字架上,也為世人開啟天國福音之門。
【作者】
林秋梧(1903-1934),臺南人。1918年考上臺灣總督府國語學校師範部,並在學校傳播林獻堂、蔡惠如等所刊行的《臺灣青年雜誌》。1921年赴日與新民會人士接觸,結識蔣渭水,不久加入「臺灣文化協會」。1925年,因丁母憂由日本返回臺灣,開始研究佛學與西洋文化,當時由於社會瀰漫民族主義思潮,於是參與文化協會所舉辦的巡迴演講,然而於1927年離開文會協會,並與開元寺住持得圓法師談論佛法因而感悟,遂以得圓法師為師,遁入佛門,法號證峰。成為證峰法師的林秋梧,提倡宗教改革,反對普渡風氣。1933年因肺結核病辭世,得年33歲。
【注釋】
1.十字架:為羅馬帝國時代的一種刑具,將處決死刑的犯人手腳釘在十字架上,讓死刑犯慢慢流血死亡。救主基督耶穌就是被釘死於十字架上,因此,基督徒把十字架當做受難的記號。
2.魂魄杳:杳,音ㄧㄠˇ,此指耶穌在十字架上受死。
3.九天:天的最高處。
4.福音:指耶穌與門徒宣講世人得救的天國信息。
【延伸閱讀】
1.許南英〈遊開元寺小集同雲石籟軒分韻得魚字之二〉,收入《全臺詩》第拾壹冊。
2.丘逢甲〈澳門雜詩十五首〉,收入《全臺詩》第拾伍冊。
3.林逢春〈祝賀巴克禮博士渡臺滿五週年〉,收入《臺南新報》,1924年9月25日,第五版。
(陳鍾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