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江竹枝詞十二首之二
一年佳節屬端陽1,時品2 爭誇錦玉香3。
十八4 子兼烏五漢5,人人胸際掛郎當6
【題解】
本組詩為七言絕句,收入《太岳詩草》。鹿港位於臺灣西海岸的
中點。清治時期以前,港闊水深,距離中國大陸沿岸最近,因此自然成為一個繁榮的商業港口城市。西元1784 年,鹿港與福建蚶江正式設口開渡,從此開始鹿港的黃金時代。鹿港的全盛時期,在當時是僅次於府城臺南的全島第二大城,一府二鹿三艋舺,鹿港的繁容可知。
鹿江竹枝詞乃裝嵩對於鹿港地區的人文風土的記錄。本選詩所云主要說明端五節本有佩戴香包的風俗習慣,而其中「施錦玉」香舖,當時的製作為鹿港之最,遠近馳名,「施錦玉」香舖在香業上的成就,成為鹿港特色物產之一。
【作者】
莊嵩(1880-1938),見〈黃竹坑〉。
【注釋】
1. 端陽:農曆五月五日。又稱端五,即今端午節。
2. 時品:端午應景之物品,盛香料的小包。民間習俗於端午節佩戴,用以避邪。
3. 錦玉香:施錦玉香舖。
4. 十八子:十分中得其八分。形容占絕大比例。子,孩童。
5. 烏五漢:無娶妻的未婚男子?
6. 郎當:琅璫,狀聲詞。形容金屬或玉石撞擊的聲音。
【延伸閱讀】
1. 劉家謀〈臺海竹枝詞〉十首之五,《全臺詩》第伍冊。
2. 孫霖〈赤嵌竹枝詞〉十首之二,《全臺詩》第參冊。
3. 薛約〈臺灣竹枝詞〉二十首之四,《全臺詩》第肆冊。
(邵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