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心跡與誰論1,兩沐恩綸挾纊溫2。奉職不求多口理3(「噶瑪蘭收入版圖,淡水八里坌口通商,係予稟行,故裁除陋規,增添酬費,官淡、蘭者銜之。),趨公寧畏簡書4煩。荒原七萬初成畝5(「蘭境地畝計報七千餘甲,向例十一畝為一甲。」),暇日千三半掩門(「己巳八月出省,至癸酉四月,連閏共歷一千三百日。」)。艱阻聊存詩一帙6,莫嘲欲渡冀攀援7。
【題解】
本詩為七言律詩,收入《全臺詩》第參冊。嘉慶18年(1813),楊廷理將其自嘉慶11年冬以來至18年(1806-1813)共九十六首詩作,整理成《東游草》一卷付梓。《東游草》內容主要是楊廷理兩次來臺的詩作,卷前有序云:「本無足錄,但因議開噶瑪蘭,而致于役四年,備嘗辛苦,終荷上官明察,不為浮言搖惑,得以一手經理,告厥成功,豈非天哉!爰敢付梓,以告後之急公者。是為序。」楊廷理於文中說明其致力議開噶瑪蘭期間備嘗辛苦,現付印此書,乃是希望後輩急公好義者能繼承其志。同時,楊廷理也為完成《東游草》一書寫下此詩,表露自己五年來籌畫開蘭事宜,竭盡所能的歷歷心跡。好在坎坷歲月中稟承天恩,才有機會一償宿願。期間忍受公務羈身之煩擾,更不畏浮言,終於完成丈量蘭地田畝、裁除海口陋規銀等具體工作。最後則明確地表達自己「存詩」的目的,不是為了突顯自身功業,而是希望後輩能繼往開來,致力於新興蘭城的開發建設。
【作者】
楊廷理(1747-1813)
【注釋】
1. 五年心跡與誰論:自嘉慶13年至18年(1809-1813),為開蘭事宜竭盡心力,其中甘苦能夠與誰訴說。
2. 兩沐恩綸挾纊溫:恩綸,帝王降恩的詔書。挾纊,披著綿衣,喻受人撫慰而感到溫暖。兩沐恩綸,一是指嘉慶8年(1803)流戍伊犁7年後終於被釋放回籍,一是嘉慶11年(1806)朝廷令其復守臺灣;兩度收到君王降恩的諭旨使楊廷理感激涕零,備感皇恩浩蕩。
3. 奉職不求多口理:奉職,擔任職位。此句意謂任官不以眾人空乏不切實際的言論為道理。其自註云:「噶瑪蘭收入版圖,淡水八里坌口通商,係予稟行,故裁除陋規,增添酬費,官淡、蘭者銜之。」即是指1809年再次入蘭覆查開蘭事宜期間,取消業戶,制定租則;請開淡水八里坌口以廣配運,並裁除海口出入船戶私給陋規銀兩之事,因此遭到淡蘭地方官員的懷恨。
4. 畏簡書:為公務羈身之意。《詩‧小雅‧出車》:「王事多難,不遑啟居。豈不懷歸,畏此簡書。」《毛傳》:「簡書,戒命也。鄰國有急,以簡書相告,則奔命救之。」
5. 荒原七萬初成畝:指1809年入蘭順利完成丈量田畝之事,故其註云:「蘭境地畝計報七千餘甲,向例十一畝為一甲。」
6. 詩一帙:帙,音ㄓˋ,卷冊,指《東游草》。
7. 莫嘲欲渡冀攀援:冀,希望。攀援,追隨。莫要嘲笑願意承接志業的後生晚輩。
【延伸閱讀】
1. 楊廷理,〈臺郡迎春口占〉,《全臺詩》第參冊。
2. 楊廷理,〈重定噶瑪蘭全圖偶成〉,《全臺詩》第參冊。
(陳曉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