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來讀臺灣古典詩」部落格文學獎
一、活動宗旨:為鼓勵國民閱讀臺灣古典詩,領會詩詞文字意境之美,並透過部落格分享閱讀古典詩之樂趣,特舉辦「大家來讀臺灣古典詩」部落格徵選活動。
二、主辦單位:國立台灣文學館(以下簡稱:文學館)
承辦單位:采威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三、收件及截稿日期:106年05月15日起至08月15日23 時59分59秒截止。
四、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與線上投稿方式,恕不接受郵寄報名與投稿。請上「愛詩網」活動專屬網站 http://ipoem.cmtestgo.com/。
五、臺灣古典詩選讀範圍:以閱讀台灣古典詩主題詩選資料庫中的所有主題 為範圍。相關內容可至【臺灣古典詩主題詩選資料庫】查詢。
六、徵選類別:古典詩之讀詩心得、書評、詩創作、詩吟、圖片及詩意插畫等分享。
七、參賽資格:
(一) 為本網站會員,具中華民國國籍 (得獎時需出示證件)。
(二) 非國立台灣文學館人員。
八、競賽規則:
(一) 參賽者需以繁體中文寫作,投稿作品以6篇為原則。透過部落格或臉書網誌撰寫,完成後將欲投稿之文章網址上傳(網誌須於同一部落格內,如為Facebook網誌,參賽者須為同一個臉書帳號,並將文章權限設為公開)。每篇心得網誌須包含1,200字以上,3,000字以下的文字論述(以上所指稱之字數不包含所引用之「台灣古典詩」原文及詮釋資料)。
(二) 投稿者需於自身經營的部落格中設置「愛詩網-大家來讀臺灣古典詩」文章分類。
(三) 部落格發表內容可包含讀詩心得、書評、詩創作、詩吟、圖片及詩意插畫等分享。
(四) 參賽者依據台灣古典詩選讀範圍,於現有個人部落格發表古典詩心得相關內容,並將部落格網址上傳到愛詩網以完成報名。
(五) 每人限投一件部落格作品,收件截止後禁止修改任何內容。
九、組別:不分組。
十、獎勵方式:
首獎 1 名 獎金 35,000元
貳獎 1 名 獎金 25,000元
参獎 1 名 獎金 15,000元
佳作 5 名 獎金 5,000元
十一、得獎公佈日期:暫訂10月下旬。實際配合評審作業時程,另行於網站公告。
十二、評審作業:
評審方式將分為資格審、複審及決審三階段,每一階段將進行公開、公平、公正之評審。
(一)資格審:將由承辦單位依作品規格、參賽者資格等資料進行審查,審查通過之作品將進行複審作業,並公布於網站供網友進行票選。
(二)複審:將邀請作家、學者等專家進行評選,複審結果將成為決審入圍作品。
(三)決審:將邀請資深作家及教授學者等進行評選。
(四)作品如未達水準,決審評審委員可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若優秀作品眾多,得另選出優選作品頒發獎狀獎勵之。
十三、活動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將以報名編號(系統自動產生)顯示。
(二)活動期間為維護比賽公平性,禁止網友發表不當內容、從事任何非法程式、假藉不實身份參與本活動,等其他任何影響活動公平性或破壞本活動進行之行為,一旦查證或告發,將取消其參與資格,並追究法律責任。
(三)得獎者若未依規定詳實填寫個人資料,或因資料錯誤無法聯絡者,視同放棄得獎權益。得獎者所提供之證明文件若有不全或有誤、造假,或未在承辦單位指定時間內提出相關證明文件,該得獎者應負相關法律責任,承辦單位除撤銷其得獎資格外並可追回已頒授之獎金、獎狀及獎品。
(四)參賽作品不得重複投稿其他文學獎及發表於任何報章雜誌、出版品(含校內刊物)、網路(含個人部落格)等媒體刊物,且不得有抄襲情事,否則將取消參賽資格;若因作品抄襲而致主辦單位名譽受損時,承辦單位得以追償其法律責任。
(五)為擴大得獎作品之成效,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應無償授權文學館為不限地域、時間、次數、媒體之任何非營利之利用;得獎作品之著作人應承諾對文學館及其授權之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並安排於文學館所屬刊物、網站、光碟或其他媒體等發表,不另計酬。
(六) 參賽及得獎作品如有著作權糾紛涉訟或抄襲、及侵害他人權益者,承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並公告之,其損害第三人權利者,由作者自行負責。
(七)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活動相關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活動相關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八) 得獎名單揭曉後,本活動小組將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得獎者,並於愛詩網網站公告。請得獎者於收到通知後,依通知說明完成領獎相關手續,得獎公告一個月內未完成領獎程序,視為放棄得獎資格。若因地址遷移或不全而導致獎品退回、冒領、遺失者,恕不另行補發。
(九)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若所得獎項超過新台幣20,000 元者,得獎人須負擔10%稅金,請得獎者配合繳交身分證影印本作為申報依據,並由承辨廠商開立各類所得稅扣繳憑單給予得獎人。如果得獎者不願意給付得獎獎金之稅額,則視為得獎者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十)依照二代健保規定,得獎獎金價值超過5,000 元(含)以上,需將得獎獎金計收2%作為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十一)承辦單位保留活動辦法、獎項、評審作業與評審辨法等修改權利,修改後得不另行通知。
(十二)受邀擔任評審、本案工作人員及台文館館員不得參加比賽。
(十三)參加本活動者,視為同意本活動之相關規定。
(十四)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
(十五)活動洽詢專線:04-23265200#309 邱先生, 服務時間:週一~週五10:30~18:00「好詩大家寫網路徵選活動工作小組」
(十六)活動網址:「愛詩網」http://ipoem.cmtestgo.com/
(十七)參賽者若於本網站通過會員註冊、上傳詩文作品視同同意上述各項規範,不得異議。
(十八)獲獎者之獎狀、獎品之寄送地址僅限定為台澎金馬地區,或由獲獎者授權乙位設籍台澎金馬地區之眷屬或友人代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