摧殘忍到女兒身,白皙雙趺1亦可人。不羨纖纖不盈掬,鳳頭鞋2樣任翻新。
卸將羅襪3見天真,裙下雙鉤4事已陳。姊妹休誇尖小甚,弓鞋5原是過來人。
【題解】
本組詩為七言絕句,收入《全臺詩》第貳拾壹冊。日治初期台灣吸食鴉片、辮髮與纏足,被日本統治當局視為三大傳統陋習。尤其是纏足,因清代臺灣漢族婦女幾乎都有纏足,惟客籍婦女需操持家務,並有採茶的傳統,所以並不嚴格實行纏足。雖然在纏足方面,官方不刻意取締,而是委由臺灣人自行處理。因此約莫在1900年至1914年,分別於臺北、臺中、臺南三地展開臺灣解纏運動,如明治33年(1900)3月15日由黃玉階、李春生、辜顯榮等四十八人成立「臺北天然足會」,除此之外其他地方也成立「天足會」,鼓勵婦女摒棄該陋習,至1915年,日本政府將解纏足納入保甲規約中,並以強制力介入,才終結了纏足習俗的延續。
傅錫祺這首詩也見證當時女子從纏足到放足的歷程,詩中以「殘忍」、「雙鉤」、「尖小」、「弓鞋」等詞語控訴纏足的陋習,並由「事已陳」、「過來人」二句可看出他對放足這件事的激賞。日治時期臺灣社會知識分子多認為「女子纏足」是阻礙臺灣進步的因素之一,站在文明與公共衛生的立場,因此勸戒女性纏足、或書寫天然足的詩文,多呈現讚頌的觀點。傅錫祺這首作品也是支持放足,然而其立基的觀點在於纏足是種性別歧視,是對女子不公平待遇的表徵。
【作者】
傅錫祺(1872-1946)
【注釋】
1.趺:音ㄈㄨ。腳背。
2.鳳頭鞋:舊時女子所著之鞋,鞋頭以鳳為飾。
3.羅襪:舊時女子以絲織成的襪子。
4.雙鉤:舊稱纏足婦女的腳。
5.弓鞋:本指彎底的鞋子。後用來泛指纏足婦女所穿的小腳鞋子。
【延伸閱讀】
1.鄭鵬雲〈天然足〉(1912),收於蔡汝修《臺海擊缽吟集》,又載曾笑雲《東寧擊缽吟前集》、《蘇太虛紀念誌‧臺灣百家詩》。
2.鄭以庠〈天然足真韻二首〉,《櫟社零星詩稿》。
(薛建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