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琯吹葭日1,稱笄2歲正當。朱繩欣始繫3,弱線恰添長。新結絲蘿聘4,待催鸞鳳妝5。女家三夜火6,為爾喜開觴7。(其一)
自少依慈母,而今將別離。關山8雖不遠,伉儷9勿相違。姆訓三章教10,儒風一卷詩11。將門原有相12,此去好扶持13。(其二)
【題解】
本組詩為五言律詩。收入《全臺詩》第陸冊。納采,又稱用聘。指男方下聘禮給女方。《新竹縣志初稿‧風俗‧閩粵俗》提到:「冠婚(古人自十六歲至二十歲皆可行冠禮;今則與婚並行):一曰「問名」……二曰「訂盟」……三曰「納采」。男家備聘金、禮物及蔬盒送女家,女家亦以禮物報之。」又《重修臺灣縣志‧風土志‧風俗》提到:「昏禮:倩媒送庚帖,三日內家中平安,然後合昏;間有誤毀器物者,期必改卜。納采用簪珥綢帛……謂之禮盤。無力者祇煩親屬女眷送銀簪二,曰插簪及笄。」此處都可見納采禮的一些規範。
鄭用錫身為臺灣士子的代表人物,對於婚姻自然是依古禮而行。因此從聘禮、時辰、婦德、家訓都儒家傳統規範。對於女孫的期許,自然也是希望其能相夫教子、夫妻扶持、子為將相等。臺灣漢人移民社會中,雖然有許多婚禮習俗都從平埔族習俗。但新竹鄭家仍是遵奉儒風禮教,從此二詩中可以映證。
【作者】
鄭用錫(1788-1856)
【注釋】
1.六琯吹葭日:古代將葭莩灰放置在律管內,以占知季候。若某節氣至,和它相應的律管裡的葭灰便飛動起來,故稱節氣變換為「吹葭」。此處「六琯吹葭日」典出杜甫〈小至詩〉:「吹葭六琯動浮灰。」亦作「吹灰」。這裡指冬至。
2.稱笄:古代女子年滿十五歲,行束髮插簪的儀式稱為「笄禮」。從此以後視為成年,可以婚嫁。
3.朱繩欣始繫:《臺灣通史˙風俗志˙冠婚》:「納采之禮,俗曰「插簪」。男家以金簪一對,繫朱絲,置於盒內,或用銀簪,視其貧富。」此句是說明采納之禮的禮數。
4.絲蘿聘:語本《文選˙古詩十九首˙冉冉孤生竹》:「與君為新婚,兔絲附女蘿。」後用以比喻結婚。絲羅聘,指下聘之事。
5.鸞鳳妝:比喻夫妻結婚時的妝扮。
6.女家三夜火:《重修臺灣縣志‧風土志‧風俗》提到:「昏禮:倩媒送庚帖,三日內家中平安,然後合昏。」臺灣習俗,納采之禮後,三日後屋廳見,以次拜公姑、伯叔、姆嬸,謂之拜茶。此處指拜茶(今俗稱敬茶)的禮節。
7.開觴:即開觴詠,即飲酒賦詩。
8.關山:關隘山峰。比喻路途遙遠或行路的困難。
9.伉儷:夫婦。
10.姆訓三章教:姆訓,女師的訓戒。指母親的教誨。三章教,指簡單明確的法律或規章。此應指古代婦女三從四德的教誨。
11.儒風一卷詩:儒風,儒家的傳統。一卷詩,指《詩經》。
12.將門原有相:典出《史記‧孟嘗君傳》:「文聞將門必有將,相門必有相。」
13.扶持:支持、照顧。
【延伸閱讀】
1.章甫〈賀新婚〉,《全臺詩》第參冊。
2.林臥雲〈賀陳洵君新婚〉,《全臺詩》第參拾貳冊。
3.莊太岳〈祝林石峰君新婚〉,《全臺詩》第參拾壹冊。
(王嘉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