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山一帶,有學習番語、貿易番地者,名曰「番割」1。生番以女妻之,常誘番出為民害。吳鳯,嘉義番仔潭人,為蒲羗林大社通事。蒲羗林十八社番,每欲殺阿豹厝兩鄉人。鳯為請緩期2,密令兩鄉人逃避。久而番知鳯所為,將殺鳯。鳯告其家人曰:「吾寧一死以安兩鄉之人。」既死,社番每於薄暮3,見鳯披髪帶劍騎馬而呼,社中多疫死者。因致祝焉,誓不敢於中路4殺人,乃止。今社番欲殺人,南則於傀儡社5,北則於王字頭6,而中路無敢犯者。鳯墳在蒲羗林社社人)
紛紛番割總殃民7,誰似吳郞8澤及人。拚卻9頭顱飛不返,社寮俎豆9自千春10。
【題解】
本詩為七言絕句,收入《全臺詩》第伍冊,此組詩共有一百首,本詩為第九十六首。寫作地點於嘉義番仔潭(位於今嘉義竹崎鄉)。劉家謀於清代道光、咸豐之際(1849-1853)擔任臺灣府學訓導,勤於寫作,其中《海音集》為遊覽臺灣風土民情之詩作集。
根據本詩詩序記載,嘉義蒲羗林十八社番要殺害阿豹厝兩鄉的漢民,出草獵取人頭。身為蒲羗林十八社通事的吳鳳以犧牲自己性命的方式,革除番民獵人頭的惡習。詩序記載,吳鳳死後,番民們每於傍晚之際,看見吳鳳的魂魄披頭散髮騎馬帶劍出沒於當地,當時番社多有原住民罹患疫病過世,認為這是吳鳳的魂魄在報復作祟,於是原住民便祝禱祈求,發誓不再半路獵人頭以為祭祀。本詩記載吳鳳當年為維護漢人而死的原因始末,以及嘉義羌林十八社番為何要祭拜吳鳳的緣故。
其實,關於吳鳳為原住民出草陋習而犧牲之事蹟眾說紛紜,《雲林縣采訪冊》與《臺灣通史》均有記載,內容大抵記述吳鳳因不願百姓被原住民殺害,然而是在死前卻已佈置機關與假人,使得原住民以為是吳鳳鬼魂在作祟,最後戒掉獵人頭的習俗,而尊吳鳳為神。
【作者】
劉家謀(1814-1853)。見〈換臺兵〉。
【注釋】
1. 番割:臺灣早期與原住民做交易的漢人,男性稱為「番割」。有時品性不端的「番割」會利用番民與漢人之間的矛盾情結,為獲取利益而挑撥事端,以致於發生嚴重的番漢仇殺事件。
2. 緩期:延緩期限。本詩指吳鳳要求蒲羗林十八社番延緩獵人頭日期。
3. 薄暮:傍晚。
4. 中路:原指半路。本詩指傀儡社以北與王字頭以南,即臺灣中部至嘉義山區番社,因吳鳳的犧牲,不再獵取人頭。
5. 傀儡社:指傀儡番社(今魯凱族、排灣族)。本詩指當時生番獵人頭範圍於傀儡社以南。(今屏東、臺東一帶山區)
6. 王字頭:指王字番社(今泰雅族)。本詩指當時生番獵人頭範圍於王字番社以北。(今中央山脈兩側,東至花蓮太魯閣,西至東勢,北到烏來,南迄南投仁愛鄉)
7. 殃民:使百姓受害。
8. 吳郎:指吳鳳。
9. 拚卻:拚,音ㄆㄢˋ,不顧一切。
10. 俎豆:俎,音ㄗㄨˇ,指古代祭祀所用的器皿「俎」與「豆」。本詩指祭祀。
11. 千春:長久的歲月。
【延伸閱讀】
1. 董正官〈蘭陽雜詠〉八首,《全臺詩》第伍冊。
2. 柯培元〈生番歌〉,《全臺詩》第肆冊。
3. 黃叔璥〈番社雜詠〉二十四首(社餉),《全臺詩》第壹冊。
(陳鍾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