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姦民殺官弁,草疏1千言飛告變。疏言草野臣同春2,郡丞程峻3之故人。程峻殺賊賊入署,斗大巖城賊爭據。臣率義民克復之,解圍專望馳雄師。微臣雖無守土職,郡丞一印臣擅攝4。昧死陳情達天闕5,神策軍6來爭破敵。自願隨營殺群賊,烏牛欄前白刃接。賊敗大呼伏兵出,矢竭弦亡外援絕,馬蹄一蹶7身被執。丁未8季冬月十日,罵賊常山9死不屈。事聞當宁頒尺一10,廟食千秋獎忠烈。吁嗟乎,廟食千秋獎忠烈,乃是諸侯老賓客。(壽先生)
老羆當道臥,貉子那復過11。大軍未集孤城傾,壯士一呼賊鋒挫。貴不必橫衝都,眾不必鴉兒兵12;鹿仔港接彰化城,毛葫蘆13即君子營。一戰大里杙14,再戰牛馬莊。礮聲如雷地中起,殺賊不克被殺戕。賊戕真義士,詔書煌煌傳廟祀。粵東嘉應國子生,喬基其名李其
氏15。(李義士)
戀父必甘白刃蹈,滿姑16死烈刃死孝。罵賊不畏遭群凶,滿姑死孝還以忠。三尺刀光一尺水,滿姑知生不知死。君恩隆祀臺灣城,滿姑雖死仍如生。史乘17千秋載奇節,劉郡丞女年十七。(劉烈女)
【題解】
本組詩為雜言古詩,收入連橫《臺灣詩乘》。三仁,指的是皆死於林爽文事件的壽先生──壽同春、李義士──李喬基、劉烈女──劉滿姑,描寫的則是三人殉難的經過。〈壽先生〉歌詠浙江諸暨人壽同春,其為淡水同知程峻幕賓,林爽文事件時同知程峻戰死,壽同春召集義勇收復竹塹地區,翌年,壽同春卻中伏被執慘遭支解殉難。道光6年(1826)水師提督許松年在他殉難處建祠紀念名為「壽公祠」。〈李義士〉歌詠李喬基於林爽文事件時率義勇從前彰化縣令張貞生、把總陳邦光克復彰化縣城,當時擒獲林爽文之部將楊振國、高文麟等,與林爽文反清勢力前後大小戰不下二十餘次,後來不幸被俘而死。〈劉烈女〉詩,歌詠對象則為劉滿姑。組詩強調他們展現的節與義,如以「罵賊常山」美譽壽同春,特別是將女性殉難者事跡入詩,彌足珍貴,只是不脫一般史冊方志表彰忠孝貞節烈女之傳統價值觀。
【作者】
陳裴之(?-?),字孟楷,號小雲、朗玉,浙江錢塘人。諸生,官雲南府南關通判。著有《澄懷堂集》。
【注釋】
1. 草疏:謂擬寫奏章。
2. 同春:即壽同春(?-1787),名星,以字行,浙江諸暨人。習文法,客臺灣淡水廳同知程峻署,年七十餘矣。
3. 郡丞程峻:郡丞,謂郡守的二副,即輔佐郡守之人,此指臺灣府下的淡水同知。程峻(?-1786),安徽人,乾隆48年(1783)轉任淡水同知,於林爽文事件中殉職。
4. 擅攝:擅自管理。
5. 昧死陳情達天闕:昧死,即冒死,謂冒昧犯死罪,古代臣下上書帝王慣用此語,表示敬畏。天闕,天子的宮闕,亦指朝廷。
6. 神策軍:原為唐代的禁軍名,此指朝廷的軍隊。
7. 蹶:音ㄐㄩㄝˊ,跌倒之意。
8. 丁未:即乾隆52年(1787)。
9. 罵賊常山:原指堅守常山抵禦安祿山等叛軍,因而於洛陽天津橋遇害的太守顏杲卿。在此借指壽同春。
10. 事聞當宁頒尺一:宁,音ㄓㄨˋ,非寧之簡字。當宁,代指皇帝。尺一,謂天子的詔書。
11. 老羆當道臥,貉子那復過:比喻猛將坐鎮要沖,敵兵過不了。典出自《北史‧王羆傳》:「王羆除華州刺史,嘗修州城未畢,梯在城外。神武遣韓軌、司馬子如從河東宵濟襲羆,羆不覺。比曉,軌眾已乘梯入城。羆尚臥未起,聞閤外洶洶聲,便袒身露髻徒跣,持一白棒,大呼而出,謂曰:『老羆當道臥,貉子那得過!』敵見,驚退。」
12. 貴不必橫衝都,眾不必鴉兒兵:橫衝都,五代李嗣源所部五百騎,因勇猛善戰被後唐太祖李克用封為「橫衝都」,後指精銳部隊。鴉兒兵,指驍勇善戰的少年軍隊,典出自《新五代史‧唐莊宗紀上》:「克用少驍勇,軍中號曰『李鴉兒』。」
13. 毛葫蘆:謂地方上的武裝部隊。起於元順帝時,召募的一種地方地主武裝團練,明代曾沿襲此制度用以抵抗倭寇和鎮壓農民起義軍。見《元史‧朵爾直班傳》:「會盜起河南……募民為兵,出庫所藏銀為大錢,射而中的者賞之,由是人皆為精兵。金商義兵以獸皮為矢房,狀如瓠,號毛葫蘆軍,甚精鋭。列其功以聞,賜敕書褒奬之,由是其軍遂盛,而國家獲其用。」故而稱為毛葫蘆軍、毛葫蘆兵。
14. 大裡杙:大裡,原是番社的譯音。杙,音ㄧˋ,原指繫舟筏的小木椿。今臺中市的大里區之古名。
15. 喬基其名李其氏:即李喬基,名安善,以字行,清監生,原籍廣東嘉應州人,寄籍彰化,其祖曾募鄉勇從征朱一貴,以軍功授職,遂居岸裡社側之北莊(今神岡區北莊村)。林爽文事件時,為義民首,被被執不屈,為賊磔死‧入祀臺南、彰化昭忠祠‧姪李舉柏鹿仔港陣亡、子李端柏同殉。事後,追贈知縣職銜。
16. 劉滿姑:湘潭人,臺防同知劉亨基之女,乾隆51年(1786)林爽文勢力攻陷彰化城,劉亨基殉難。當時劉滿姑僅十七歲,奔投屋後水池欲自盡,水池過淺未死號哭痛罵,敵方割其口鼻,遂遇害。
17. 史乘:泛指史書。
【延伸閱讀】
1. 蕭綸〈臺灣三仁詩〉,連橫《臺灣詩乘》。
(吳青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