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貞孝林氏之善禱也。氏為淡水余某幼媳,年十二失所天,守貞養姑至老不懈。所居大甲土城,城內無井,居民汲溪水以炊。同治壬戌,彰化戴潮春作亂,屢圍大甲,絕我汲道,民心皇皇,共請林氏禱于城隍廟。天乃雨,反風,賊之迫附濠邊放火者,皆反燒,賊軍遂大潰,圍乃解。計兩載以來,屢禱屢應,人以為神。)
城外萬賊如潮發,城中萬竈炊烟歇。賊飽民飢汲道1絕,未死刀兵先死渴。異哉閨中林貞姑2,行年八十顏猶朱。雙行淚向神前灑,一陣雷將雨腳驅。滿天大雨聲如注,風力倒吹城頭去。孤軍乘勢一當千,賊火反燒走且仆。從此孤城得瓦全,貞姑之力能回天。異哉貞姑挾何術,頃刻能操造化權。由來清德原如水,懷抱澄於萬斛泉。君不見少婦呼天天震怒,一方三載成焦土,何況區區數點雨。
【題解】
本詩為七言古詩,收入《全臺詩》第玖冊。作者筆下的林春娘,是戴潮春事件中的傳奇女子,為大甲節婦,她的傳奇故事一直不斷地被書寫記錄下來,林豪在事件過後不久完成的《東瀛紀事》記載道:「大甲節婦林氏,為余姓苗媳,十二歲守節,事姑極孝。時年已七十餘,禱雨輒應。及戴逆圍大甲,數斷水道,而土城內遍皆石,不堪穿井,皆汲溪水為食,水源一斷,民心洶洶。凡三次禱雨,雨皆隨降,其應如響,民踴躍歡呼,勝氣百倍,以為有神助。乃備牲醴至城外節孝坊下致祭,拜跪甚虔,以祈神佑焉」,其後更作本詩紀之。詩中場景是當年遭遇戴潮春事件的大甲,那時大甲城被圍,城中糧食欠缺,汲水通道斷絕,守城士兵未戰死便先乾渴死,幸賴以貞節著稱的林春娘。當時的她年過八十容顏仍然紅潤,祈雨儀式後,大雨如注,風向轉變,導致賊方放的火燒到己方,且逃且倒,使得大甲城池得以保住。相同的事蹟,稍晚的吳德功《戴案紀略》、蔡青筠《戴案紀略》都有記載;方志如《苗栗縣志》、《淡水廳志》更將其事蹟納入「列女」之「貞孝」名單內,亦建有貞孝坊。甚至到戰後,她的事蹟仍傳頌不絕,地方民眾將其與鄭成功、媽祖同列「大甲三神」,共享香火朝拜。
【作者】
林豪(1831-1918)。見〈淡水志局雜咏,五首之二〉。
【注釋】
1. 汲道:取水的通道。
2. 林貞姑:即林春娘(1778?-1864),大甲人,七歲時成為淡水余榮長的童養媳,但丈夫余榮長在乾隆54年(1789年)赴鹿港經商時溺斃,時年十二歲,之後守節未再婚。
【延伸閱讀】
1. 林豪〈牽衣哭〉,《全臺詩》第玖冊。
(吳青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