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在郡治南關1外,高祖司城公捐建文昌閣2,以拾字紙3,季學錦廉訪4撰記鑴石5。又置水田隸彰邑二抱竹6等庄,年徵穀一千二百石有奇7,為海東書院膏火8,楊二酉9侍御立傳刊碑。二事俱載全臺各志暨省志、泉志、樂善傳、學政全書10。
舊是讀書處,今為南社11廳。文昌分瑞蔭12,
廉訪表觀型13。惜字開尊聖,充租惠執經14。題碑傳樂善,祖澤頌長齡長齡,高祖(施世榜)報墾戶15名。
【題解】
本詩為五言律詩,收入《全臺詩》第伍冊。南社書院位於府城南門外,原為府城敬聖樓,雍正4年(1726)由福建晉江施世榜創建,主祀文昌帝君。嘉慶4年(1799)改為南社書院,成立時間晚於海東書院。詩序簡述書院沿革,並記載按察使季學錦以彰化地區部分學田的徵穀作為海東書院膏火,撰有〈重修南社書院文閣序〉,考述其源流,將海東與南社二書院聯結,頗有肯定臺南教化一脈相承的意味。
【作者】
施鈺(1789-1850),字少相,一字霄上,號石房居士,原籍福建晉江,為施世榜七房孫。嘉慶8年(1803)來臺,寄籍於竹塹。曾寓居鹿港,後又從臺南文人章甫學。道光4年(1824)舉歲貢。施鈺渡臺原因不可考,曾往來臺閩間十餘次,詩中常有思鄉情懷,以及欲歸不得的無奈。道光22年(1842)西渡定居,30年(1830)卒於泉州北山別業。著有《臺灣別錄》二卷、《石房樵唱》四卷。
【注釋】
1. 南關:即南門。
2. 高祖司城公捐建文昌閣:高祖司城公即施世榜(1671-1743),字文標,亦稱「寅舍」,臺灣縣人(一作鳳山人)。康熙36年(1697)拔貢,曾經於南門外建敬聖樓。
3. 拾字紙:撿拾有文字的廢紙集中燒掉。中國自宋代開始便已有敬習字紙的傳統,對於寫有文字的廢棄紙張不敢隨意丟棄。清末有「字紙會」的宗教團體,常僱工到處拾取字紙,再集中於敬字亭燒毀。
4. 季學錦廉訪:季學錦,江南蘇州人,嘉慶2年(1797)任分巡臺灣兵備道,次年12月在任病故。曾捐錢修建塭岸橋。廉訪,明、清按察使的通稱。
5. 撰記鑴石:鐫,音ㄐㄩㄢ,刻。所撰之文即〈重修南社書院文閣序〉。
6. 二抱竹:地名,在今彰化縣埔心鄉油車村。
7. 有奇:有,虛詞。奇,餘數、零頭。
8. 膏火:提供書院學子的津貼。
9. 楊二酉:乾隆4年(1739)巡臺御史兼理學政,生平詳見〈重陽海東書院〉作者介紹。
10. 學政全書:即《欽定學政全書》,王杰等奉敕撰,共八十二卷。歸為史部政書類教育之屬。
11. 南社:指南社書院。原為施世榜讀書處,施氏及第授官後,改建為「敬聖樓」,主祀文昌帝君。
12. 文昌分瑞蔭:蔭,父祖被及子孫的恩澤。施鈺為施世榜七房孫,這裡指施鈺受到高祖德澤庇蔭而文運亨通。
13. 廉訪表觀型:觀型,典範、法式。指季學錦為書院撰文記石,並籌措膏火,足以為後人之典範。
14. 充租惠執經:執經,指從師受學。此處指季學錦年徵千餘石穀作為書院的學租,以嘉惠學子。
15. 墾戶:指向官府申請開墾許可,或遵從官府諭示申請墾照,再出資招攬佃農開墾的人。施世榜當年以施長齡墾戶之名,獲准開墾。
【延伸閱讀】
1. 張文雅〈贈陳握卿己巳(1809)年董脩南社文昌閣〉,《全臺詩》第肆冊。
2. 張青峰〈贈陳握卿丁巳(1797)年改建南社文昌閣〉,《全臺詩》第肆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