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邑育嬰堂,歲久漸廢弛。前有朱邑侯1,捐廉2首倡始。後有程太守3,派員嚴檢視。富戶捐田租,醵費4千金靡。諸紳議章程,整然有綱紀。上書呈長官,云善未盡美。我忝5與斯役,奉檄6草重擬。新章錄再上,議論長官韙7。長官閱新章,命我綜經理。睹彼幼嬰孩,抱棄離毛裏8。呱呱徒泣啼,顛連9無依倚。輾轉隨乳媼10,俯仰誰怙恃11。經費奈難支,逐年費不貲12。民物胞與13同,此事難中止。嬰孩幼無知,忍聽14溝壑死。竭力強支持,給資先需己。況彼莠民15多,動輒行姦軌16。待女長大時,偷賣作娼婢。保甲17切稽查,堂丁防奸宄18。此心求所安,隨世來譽毀。更願同心人,悲憫保赤子。總辦十餘年19,慎終亦慎始。
【題解】
本詩為七言古詩,收入《全臺詩》第拾冊。清代臺灣地區先後設置有八所育嬰機構:最早為嘉慶元年(1796)嘉義地方仕紳勸捐成立育嬰堂,其次為道光30年(1850)彰化知縣高鴻飛出面提倡官紳合捐經費,以抄封叛產移作堂舍,收養因貧困而無力扶養的女嬰。此後陸續有咸豐年間的臺南養生堂、同治年間的板橋保嬰局、淡北育嬰堂、竹塹育嬰堂,光緒年間澎湖與金門的育嬰堂。彰化育嬰堂,至光緒6年(1880)彰化縣令朱幹隆捐俸倡議重興,於光緒7年(1881)正式啟用,至21年(1895)因日本治臺而廢止,經十五年,存活女孩五千餘口,功德甚大。期間共歷彰化知縣達十八任之多(含署理、代理),而吳德功始終董理其事,是彰化育嬰堂最重要的支柱。本詩記彰化育嬰堂年久漸弛,知府程起鶚命吳氏加以整頓,遂重擬章程,力圖再興,記述詳細而語重心長。可惜不數年即遭割臺,育嬰堂因而停辦,令人不勝欷噓。
【作者】
吳德功(1850-1924)。見〈甲寅彰化公園觀月二首〉,頁碼待補。
【注釋】
1. 朱邑侯:指清同治、光緒年間彰化縣令朱幹隆,字樹梧,一字澍梧,湖南人。光緒8年(1882)刊印《兼善集》,書中〈自序〉云:「因藉廖匪田租,以為書院膏火、義學、義倉、義渡經費,請於大府。……(庚辰)余即捐廉以倡,邦人士咸踴躍輸田租,以為書院、義學、義倉、義渡、育嬰諸善政,得以先後興焉。」可證彰化育嬰堂重興於朱邑侯。
2. 捐廉:古代稱官吏捐獻除正俸之外的養廉銀。
3. 程太守:指臺灣建省後新設的臺灣府知府程起鶚。字挺生,浙江山陰人,監生。光緒14-17年(1888-1891)間署臺灣府。抽洋藥捐,以助彰化育嬰堂經費。多善政,百姓咸歌頌之。
4. 醵費:聚資。醵,音ㄐㄩˋ,原指聚會飲酒,後亦作聚集。
5. 忝:音ㄊㄧㄢˇ。原指羞愧,後引申作愧於進行某事,用作謙詞。
6. 檄:音ㄒㄧˊ。原指檄文,後泛指信函。
7. 韙:音ㄨㄟˇ,是,善。
8. 毛裏:毛在外,裏在內,喻父母之恩。
9. 顛連:困頓不堪。
10. 乳媼:奶媽。媼,音ㄠˇ,對婦女的通稱。
11. 怙恃:音ㄏㄨˋ ㄕˋ。依靠,憑藉。
12. 費不貲:貲,音ㄗ,計量、估算。花費的錢財不計其數。
13. 民物胞與:宋代張載〈西銘〉:「民吾同胞,物吾與也。」意謂世人皆為我的同胞,萬物都是我的同類。後因以稱泛愛一切人與物。
14. 聽:任憑。
15. 莠民:壞人。莠,音ㄧㄡˇ,禾下雜草。
16. 姦軌:奸詐不法。
17. 保甲:保甲制,清代為確保地方治安而實施的民防制度。按照編制,每十戶組成一牌;每十牌組成一甲,每十甲組成一保。
18. 奸宄:宄,音ㄍㄨㄟˇ,作亂盜竊。指違法作亂的人或事。
19. 十餘年:自彰化知縣朱幹隆創始於光緒6年(1880),最晚至臺灣知府程起鶚光緒17年(1891)調署臺灣道,前後共計十二年。
【延伸閱讀】
1. 吳德功〈續捐育嬰費序〉,《瑞桃齋文稿》。
2. 賴惠川〈竹枝詞——棄兒燒盡斷頭香〉,《悶紅小草》。
3. 傅錫祺〈賽嬰會〉,《鶴亭詩集》。